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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方交通事故中,即便责任划分暂不清晰,也不影响其后续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5-09-02 10:34:26点击:

单方交通事故中,即便责任划分暂不清晰,也不影响其后续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


单方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,仍有机会认定为工伤
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:职工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(或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)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
但实践中常出现一种情况: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,因事故成因无法查明,交警部门未出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仅出具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》。该证明仅能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,并未划分事故责任。这种情况下,职工的伤害还能认定为工伤吗?

答案是有可能,关键在于对“本人主要责任”的认定,而非仅依赖责任认定书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明确:

 1. 法院审理工伤认定案件时,认定“本人主要责任”,通常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、结论性意见或法院生效判决为依据(有相反证据可推翻除外)。

 2. 若上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内容不明确,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自行对事实作出认定,法院会结合其提供的证据依法审查。

这意味着,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并非认定工伤的唯一要件。当交警无法划分责任时,人社部门会主动调查核实——核心围绕“职工对事故是否存在过错、过错大小”展开,再根据调查证据和结果作出认定;法院也会结合相关证据,审查人社部门的认定结论是否正确。

综上,单方交通事故不代表职工必然负全部或主要责任:

 •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对事故存在重大过失、负主要或全部责任,可不予认定工伤;

 •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对事故不负主要或全部责任,则应当认定为工伤。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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